李清华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AMAC基金和SAC证券从业资格,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政策,现任街道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股... 详细>>
律师姓名:李清华律师
手机号码:13952404401
邮箱地址:381640213@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411371593
执业律所: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999号中文基广场A幢716室
房地产法律服务包括:
房地产融资
■ 房地产企业一般融资
■ 房地产项目的私募投资及融资
■ 房地产项目或项目公司的信托融资
■ 房地产担保资产证券化
■ 其他融资方式
土地投资
■ 土地投资商业模式、法律风险和合作条件
■ 土地投资、土地交易协议
■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
房地产开发
■ 项目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法律结构
■ 房地产企业的设立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及出让、转让
■ 房地产预售和销售
■ 物业管理
■ 物业交付
■ 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房地产并购交易
■ 房地产并购交易的法律结构
■ 项目并购融资
■ 法律尽职调查
■ 并购交易法律文件和谈判
■ 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登记
■ 并购所涉税务等问题
物业运营与管理
■ 物业租赁经营的法律和税务等问题
■ 经营物业资产证券化
房地产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 房地产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发行(IPO)
■ 房地产上市企业再融资
■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设立及上市(REITS)
联系方式:139-5240-4401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999号中文基广场A幢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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