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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华律师 李清华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AMAC基金和SAC证券从业资格,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政策,现任街道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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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清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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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期房有可能碰到抵押 抵押状况的三种危险

近日,不少市民咨询,有一些期房土地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买这样的房子放心吗?

房产部门介绍,目前商品房买卖多采用的是预售方式,购房人所担负的风险相对很大,尽管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非常谨慎,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加上信息的不对称,不可避免地会落入少数开发商的陷阱中。目前,开发商土地或房子的抵押状况,可能有三种危险:

一种是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该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另一种是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地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最后一种是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这是因为被抵押的房屋不能办理登记备案)。

房产部门人士指出,虽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从法律上是有效的,但由于开发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使行政部门无法对购房人的权益加以保护。一旦开发商资金发生危机,不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司法程序对已经销售但还没有办理登记备案的房屋进行查封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尽管已履行了合同义务,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房款,但最终无法取得该房屋。

虽然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因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导致购房者无法备案或办理产权证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要求给予赔偿。但如果开发企业濒临倒闭,无钱赔偿,其受害者仍然是购房人。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对欲购买房子的抵押状况查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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