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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华律师 李清华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AMAC基金和SAC证券从业资格,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政策,现任街道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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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清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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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税收如何征收?

介绍房屋租赁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逐步推进和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城市私房出租也日渐兴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将闲置的办公室、厂房、住宅或门面房出租已司空见惯。

对于房屋租赁税收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税收呢?

法律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③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租人应当在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凭证的次月15日内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有多处出租房屋所得应合并所有租金收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对同一纳税人拥有不同辖区的出租房屋或同一代理人代理多处房屋的,可选择某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并申报。

对个人出租居住用房,依据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通知》(津地税局地〔2004〕1号),按5%综合税率征收各项税收;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依据天津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即按营业税及附加税5.55%、房产税12%、个人所得税案《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征收。办理纳税手续时,需要纳税人提供并由代征部门存档备查的资料:

(1)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出租房屋个人(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承租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如用于居住,需提供居住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一份;如用于办公,需提供营业执照复本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对于伪造、藏匿、虚假申报以及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纳税等行为,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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